员工内部推荐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完善《招聘及录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内部推荐应聘流程,保证内部推荐人员的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2.0 可推荐岗位范围:
公司员工向公司推荐人才时仅限以下类型岗位:工程技术类、现场操作类、售后服务维修类、总务外勤部司机以及其他公司急需的岗位。
3.0 推荐人资格:
公司范围内组长级别以上服务满半年的员工以及组长级别以下服务满一年的员工方可向公司推荐人才。
4.0 被推荐人资格:被推荐人除了要满足应聘职位的要求以外,依据岗位类型的不同还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4.1工程技术类:必须具备大专学历同类型职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本科(含)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同类型职位工作经验或机械、自动化、液压及相关专业的应届硕士研究生;
4.2 现场操作类:必须具备高中或中技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同职位工作经验;
4.3 售后服务维修类:必须具备中技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同类型职位工作经验;
4.4 其他类:必须具备高中或以上学历,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5 所有不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被推荐人,原则上只能应聘公司的物流员、辅助工等普工类型岗位;
4.6 如为公司急需或人才市场紧缺的人才可不受上述资格限制。
5.0 内部推荐应聘流程:
5.1 当公司有职位空缺时,推荐人方可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被推荐人的相关材料,包括被推荐人简历、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人力资源部对被推荐人的入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5.2 经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合格者再约见初试,初试合格后,被推荐人填写《内部推荐审批表》及《应聘程序记录表》,人力资源部签署意见后转至培训中心进行专业知识理论考核;
5.3 培训中心对应聘者进行基本素质、知识能力的理论考核,并由培训中心人员在《应聘程序记录表》及《内部推荐审批表》上签署意见;
5.4 理论考核合格者,由用人部门文员带领被推荐人及其应聘材料到部门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合格者,部门主管签署录用意见,并上交部门经理签署意见;
5.5 部门经理同意试用的,由用人部门文员带领被推荐人及应聘材料转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对理论、技能考核合格的被推荐人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内部推荐审批表》上注明意见;
5.6 人力资源部复核合格后,被推荐人及其相关材料再由总经理或被授权人员审批;
5.7 完成审批后,对于同意录用人员再按照新员工录用的工作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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