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

2021-06-27  |   格式:DOC  |   分类: 机关公文 > 其他
摘要: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一】  不拘一格的名字,还让我误以为是法国电影呢?中国人咋的也能如此诗意?看完整部故事后,却再也难说是诗意或浪漫,而是纯粹和艰辛。  初看海报,我也误以为这是日本二战后的生活纪实片,酷似日本人的头像,加上呐喊的表情。  还是说故事好了。  “在云 ...(全文共:7092字)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一】

  不拘一格的名字,还让我误以为是法国电影呢?中国人咋的也能如此诗意?看完整部故事后,却再也难说是诗意或浪漫,而是纯粹和艰辛。

  初看海报,我也误以为这是日本二战后的生活纪实片,酷似日本人的头像,加上呐喊的表情。

  还是说故事好了。

  “在XXX西北蜿蜒的红土路上,缓缓的走过来这样一支队伍:五十几岁的法官老冯,即将因政策变动而离开工作岗位的摩梭族书记员杨阿姨,第一次下乡参加马背法庭的彝族大学生阿洛。队伍的最后,是他们的特殊成员——一匹老马。

  在普米族的山寨,老冯热心的处理了猪拱罐罐山的事件,在摩梭人的沼泽,阿洛因为不甚,丢失了象征国家权利的国徽,老冯一行人求助当地的女长老,终于找回了国徽。最后,他们走到了阿洛新娘子的家乡……在这里,因为一个意外发生的小案件,他们的命运和情感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由于和老冯的见解和看法的不同,阿洛带着新娘子逃跑了,背叛了这条在他看来没有前途和希望的路。

  退休的杨阿姨留在寨子里了,失去了相濡以沫的伙伴,忽然衰老的老冯一个人走上了那条孤独的路……”

  有人说这部电影可以载入中国电影史册,我赞同。其一,是反映我国基层法制战线上的纪实片,真实记录反映了西部地区偏远山区,村民对于法的理解和法律意识的萌动,深刻反映了我国的法制史;其次,拍摄手法原生态,展现了彝族以及以走婚为主要形式的民风民俗;

  如果,你是一名依然在关心着国家建设发展前进的人,那么你应该看这部电影,从村民的质朴的眼睛中,我们将获取前行的动力;如果你是一名知识分子,你应该看这部电影,因为关心本身就代表着知识分子的一种姿态。法律威权意识的确立,民主制度的启迪等等。

  导演刘杰是值得赞赏的,他还曾担当《17岁的单车》的摄影指导,两相对比,不难看出其对民生的关注,对人民的挚爱!

  不错的片,重新对小制作有了新的认识。深入生活,踏实了解生活才是做好电影最为紧要的。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二】

  电影《马背上的法庭》反应是我国现代司法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实践,描绘的大体是二十一世纪的头几年。[ 电影中所出现的鸡头寨,鸡肚寨和鸡尾寨,均位于我国XXX宁蒗彝族自治县附近。宁蒗以小凉山区为主体,县城在大兴镇,是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地区。鸡头寨位于翠玉乡、红旗乡和红桥乡一带,是父系摩梭人和普米人聚集区。鸡肚寨在永宁乡泸沽湖坝区,是母系摩梭人的集聚区。在其他地区则是以彝族为主体,汉、傈僳等多民族的融合区,可推测鸡尾寨在永宁乡偏西或以北。]宁蒗县各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政治文明和文化传统,社会发育程度参差不齐。

  电影中前两个案件是在普米族人中发生的:一在于案件中出现了明确的妯娌关系,摩梭人中有情侣关系而无婚姻关系,更无妯娌关系;二是普米人的服饰特点是好穿羊皮坎肩。根据电影的情节描述,中间两个案件是在母系摩梭人地区发生的;最后的几个案件则是在彝族区发生的。因此,老冯等一行人是从大兴镇出发,自南而北(大致图示中橘红色箭头)先后途径了普米族区、摩梭人区(母系)和彝族区。在他们一路行程中,出现了一连串的现代司法与原始民俗传统的对撞。

  一.乡土司法:当今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生态

  三个不同的少数民族代表着当今少数民族地区三种不同的政治生态现象。

  普米族有极强的封建传统。1936年前普米人处于高压迫的封建领主制度之下。在1936年反抗土司之后到1949间建国前处于无法治、无法制的状态。即便建国之后,共和国法律的推广也极为有限。长期的人身压迫使这个民族没有基本的法律意识的传统。新获得的自由与权利却让他们在生活的纠葛中不知所措。[ 汉族相比于普米族,大体上,它法律意识传统的来源有三种:一是古代刑、法的典籍和制度;二是儒家的礼制教化和其他门教的思想;三是近代民主运动中的法制新思想。]对于普米一类的民族,历史上唯有剥削和服从,即便刑罚也是随心所欲的,没有将心比心,甚至常见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观念都难以在这里确立。即便今天普米人民当家做主了,也是一窝乱。

  电影中出现的摩梭人是母系一支,很具有原始社会的特点和遗风。这种民族的社会特点有两个:宗教与社会生活的结合、氏族群体。共同的价值观和信仰以原始宗教的形式表现出来[ 电影中的宗教为东巴教,原始巫教的一种。],是整个民族团结一起的支柱。宗教的规章典则约束着人民的行为。从心理特征上来说,这是人的崇拜和敬畏而非人的理性和信服。家族中的家长制是氏族安定和谐的纽带,年长祖母为氏族生活的指挥者,甚至出现了氏族内的私法。宗教和氏族这两把锁为摩梭社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保障。此外,在这种较为安定的氛围下,很多传统习俗被保留了下来,如婚俗为走婚制等。

  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传统习俗。彝族的发展也是长期稳定的。饮食上好酒贵羊,婚俗上男方要备马,携礼物迎新娘、泼酒迎亲等。彝族是一个发展较为完善的群体。长期的奴隶制使得他们对身份地位看得极重,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法官(老冯在姚葛眼中是国家的代表)送的猪比一台彩电要有面子。自奴隶制废除后,彝族的自治尝试了多种方式,如早在50年代就成立政务委员会等等。但由此出现的问题就如电影中所说的`“霸权民主主义”。自治下的“村民公约”等与现代司法相抵触。传统遗留下来的离婚财产分配等制度习惯使案件的解决更加复杂。

  二.情理之中:消灭还是调和?

  少数民族人民用几十年的时间走完了汉族群体几千年的法制历程。现代司法是以汉文化为主体,吸收借鉴西方法律的成果:刑法、民法等制定已经脱离了少数民族的文化根基。少数,这一劣势使得“主流”对他们难以顾及甚至不管不顾。被中原民族能够接纳的法律文化能被少数民族接受么?现代司法的推广是不是在毁灭着文化的多样性?

  法律的推广是有必要的。对于没有司法实践甚至完整的政治体制的社会,必须由法律来及时补救。在第一个村寨是最能体现这个问题。没有任何的司法传统使得民族内部矛盾不断激化。安定和谐却是他们所期盼的。谁来当调解员?自然是法院的法官和法律。老爷子连着三句喊着“摔得好”,与其说是他对问题解决后的痛快,不如说是他对“法”这个中间人的呼唤。

  但对于已经有基本私法和制度的民族,如摩梭等,却出现了这样的难题。民族是安定和谐的,人民乐于这样的体制。面对官法的来势汹汹,要不要打破他们的宁静,取缔这样独特的民族文化呢?传统的民俗礼习(如走婚)是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么?道德是法律之母,少数民族的道德是少数民族的法律之母。难以接受的不是乱认父母,而是自下而上地消灭一个民族的道德观。没有的可以补,冲突的可以调和,但是一概抹杀、一律消灭才是真正违背着法律的精神。

  三.马背上的法庭:给我们民族特色的法律

  现在的事实是现代与原始正在对撞。可原始不一定是落后。

  同汉民族一样,民族的进步不是从背弃根本开始的。将心比心,“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方法也可用在少数民族之中。国家在今天的立法中于很大程度上却是做到了尊重民族文化,但我们能不能更开放一些?比如:民族内的法律自治能不能用具有自己民族特色的法规来解决,能不能在民族间不同种人的冲突时再由官法来裁决?能不能在司法实践中多多考虑少数民族的政治生态情况?先进确实会逐渐取代落后,但在无所谓的先进时[ 如,彝族离婚的财产分配方式没有好处么?],能不能宽容一些?

  法院不是土司衙门。在少数民族中所进行的司法实践,推广的应是司法的精神而不是司法的形式。法院是一天就可以成立的,但人民的法律思想和境界却是难以一下提高的。崇礼、法制等传统给汉族打下来了好的基底,少数民族却没有。因此,在少数民族地区推广法律要更加注重他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和法律本质的理解。否则,法庭上的哭闹会不绝于耳,“霸权主义民主”会屡屡出现。

  马这种动物很具有民族特色。我想,即便法庭再是权威——在宁蒗,在XXX,在少数群体中,法律的实践,也要骑在马背上。不骑在马背上,要不马会被偷走,要不会让牵马人扭伤脚。

关于《马背上的法庭》观后心得体会范本【三】

  看完影片,有些隐隐的沉重。

  令人叹惋的是老冯最后选择的道路。影片的最后他形单影只地牵着那匹失而复得的老马,而他身边陪伴她的杨阿姨退休了,啊诺带着妻子跑了便再也没有出现过。甚至连长腿也再不能给他一丝精神的支柱。无奈之下,他选择了死亡,其实我们并没有资格和权力去责怪老冯,责怪他为什么不能如他所说的,这条路,他会一直走下去。他已经力不从心了,没有人再能敲开门为他找回那如神般神圣的国徽,甚至村里的人再也不承认国徽了。即便他三番四次地掏出自己的钱只为了解决别人的困难,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也会被认为仅是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而已...不是他不想坚持,不是选择了放弃,而是他已经无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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