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奖补工作的意见
各镇__、街道办事处,市__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农民开展农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带动农民增加收入,促进我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努力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决定从20**年度财政支农资金中拿出__万元,用于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奖补。
一、奖补范围
用__万元奖补我市成效显著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高新农业项目;用__万元作为创名牌和黄河滩区养殖业贷款贴息的奖补;用__万元奖补高效畜牧业养殖小区建设。
二、奖补原则
培育精品农业和亮点农业,促使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农民增收、农业增效。
(一)大力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鼓励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名、特、优及品牌农产品;
(三)引导畜禽养殖向规范化、科学化的养殖小区发展;
(四)奖补具有新上或扩大再生产项目、能进一步增强带动能力的巩义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
三、奖补项目和标准
(一)龙头企业
1. 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新上或扩大生产项目,新增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以加工销售当地农产品为主,在农业生产筹备时期与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生产订购合同,履行契约,收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给予奖补。
2. 农产品营销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营业执照和一定的经营场地、设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新上或扩大营销规模项目新增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以营销当地农产品为主,在农业生产筹备时期与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生产订购合同,履行契约,收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给予奖补。
3. 畜牧养殖龙头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在200万元以上,新上或扩大生产项目、新增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带动养殖户200户以上,在农业生产筹备时期与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生产订购合同,履行契约,收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给予奖补。
4. 以经营种植农产品为主的龙头企业,具有一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在200万元以上,新上或扩大生产项目、新增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带动高效作物种植规模1000亩以上,在农业生产筹备时期与农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生产订购合同,履行契约,收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的给予奖补。
5. 被xx市以上授予的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给予奖补。
(二)黄河滩区养殖业贷款贴息及创名牌
1. 黄河滩区绿色养殖带贴息,重点用于新上或扩大生产的食草动物养殖、牧草种植等项目,坚持扶大扶强、扶优扶壮的原则。要求新增投资50万元以上,贷款总额10万元以上的: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牛年存栏30头、出栏100头以上;羊存栏100只、出栏100只以上;鸭、鹅存栏2000只以上的规模场户;对连片种植牧草在200亩以上的专业种草大户;新建500立方米以上标准青贮池的责任人,享受一定比例的财政贴息。
2. 对新注册的农产品品牌、新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进行奖补。
(三)畜牧养殖小区建设
对达到组织健全,规划科学,建设规范,管理严格,符合防疫条件,饲养畜(禽)种统一,拥有十个养殖单元以上,生猪年出栏5000头以上,蛋禽存栏在30000只以上,肉禽年出栏在80000只以上,奶牛存栏300头以上,肉牛出栏500头以上,配套设备完备,并有环保设施,生产相对集中或相对封闭的畜禽养殖小区给予奖补(具体标准参照《巩义市畜禽养殖小区建设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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