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为使信息化项目建设符合项目设计及实际使用要求,确保项目竣工后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能正常投入运行,必须进行项目验收。
二、验收对象
参与项目建设的施工单位。
三、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经初步验收论证通过,并根据论证意见,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及验收小组共同签署整改落实意见。
试运行——系统调试开通后,并做好试运行记录。承建单位根据试运行记录,写出试运行报告,其内容包括:系统运行状况,系统功能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故障及其排除状况等。
技术培训——在试运行期间施工单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提供有关设备、系统操作和日常维护的说明、方法等技术资料。
竣工——施工方按初验整改意见的规定内容全部完成,经试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为建设单位认可,视为竣工。少数非主要点位未按规定全部建成,由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单位协商,对遗留问题有明确处理的办法,经试运行、并为建设单位认可后,也可视为竣工。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写出竣工报告。其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安装的主要设备、对照合同所完成的工程质量自我评估、维修服务条款等。
初验——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根据合同对工程进行初验,并写出初验报告。其内容包括:系统试运行情况、系统功能检验、质量主观评价、核对安装设备数量和型号等;参加初验的单位、人员应署名。
检测——在正式验收前,施工单位根据试运行期间的运行情况:
附以下资料:
➢系统试运行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初验报告(含隐蔽工程验收单)
➢项目施工方案
➢工程合同
➢设计方案及图纸
➢设备检测报告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
(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
(四)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五)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六)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七)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四、验收方法
项目验收是项目开发建设中有组织的主动性行为,它是对项目建设高度负责的体现,也是项目建设成功的重要保证。切实做好项目建设中的验收工作至关重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实实在在做好。为保证项目验收质量,针对不同的验收内容,在实施验收操作中,可以采取以下不同的方法:
(一)登记法文库
对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一一登记,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等一定要登记造册,不可遗漏,并妥善保管。对项目建设中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双方同意后修订的合同条款、协调开发建设中的问题进行登记。
(二)对照法 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方案相一致。
(三)操作法 这是项目建设最主要的验收方法。首先,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其次,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第三,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四)测试法 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实施应当一一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
五、验收步骤
(一)需求分析 项目监理单位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需求分析,针对项目验收,聘请行业专家来组成项目团队,负责具体验收工作。
(二)成立项目验收小组 实施测试验收工作时,应当成立项目验收小组,具体负责验收事宜。
(四)项目验收的实施 严格按照验收方案对项目应用软件、网络集成效果、系统文档资料等进行全面的测试和验收。
(五)提交验收报告 项目验收完毕,对项目系统设计、建设质量、设备质量、软件运行情况等做出全面的评价,得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意见。
(六)召开项目验收评审会 召开由验收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的项目验收评审会,全面细致地审核项目验收小组所提交的验收报告,给出最终的验收意见,形成验收评审报告提交市信息办和项目业主存档。
六、验收程序
(一)初验
1、申请: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项目使用需求,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业主提出初验申请。
2、方式: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进行初验。
3、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以及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
本文档由网友提供,仅限参考学习,如有不妥或产生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
客服请联系:31998589@qq.com 微信:skillupvip
评论 (1)
点赞 (1)
收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