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文档】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开学工作方案 最新

2020-08-25  |   格式:DOC  |   分类: 工作公文 > 工作计划
摘要: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号)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我校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方案。  一、教职工返校条件  (一)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 ...(全文共:9007字)

  根据中共XXX省委教育工委 XX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及时组织线上开学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0〕23号)和X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特制订我校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方案。

  一、教职工返校条件

  (一)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目前,在非疫情重点地区的教职工,可以错时错峰返校。

  (二)以下情况,一律不得返校:

  1.现身处XXX省境的教职工;

  2.根据XXX省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发布的全省县域风险等级分类名单和全国疫情地图,目前身处疫情较严重的高风险地区的教职工;

  3.在返回学校前14天内,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职工;

  4.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教职工。

  二、教职工返校审批流程

  近期返校教职工必须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提前2天通过钉钉软件APP在线填写《XXX师范大学教职工返校申请表》,所填信息必须如实、准确、详细,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记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并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返校。

  三、返校方式

  1.返校教职工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驾驶私家车返校。

  2.根据XXX市防控有关要求,教职工为本地户籍、驾驶本地牌照车辆的,返回时通过手机提供返校申请表作为验证信息,以便卡点验证。

  3.教职工非本地户籍、或驾驶非本地牌照车辆返回的,由所在单位安排人员,凭学校证明到相关卡点接回。

  四、返校后居家医学观察

  近期返校教职工及家属必须严格遵守XXX市防疫指挥部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主动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1.居住在校园内近期返校教职工及家属,进入校园时,必须登记并测量体温,签订承诺书,自觉、严格、规范进行居家14天医学观察。

  2.居住在校园外近期返校教职工及家属,进入小区时,必须及时向小区卡点登记报备、测量体温,并按防疫要求自觉进行居家14天医学观察。

  3.近期返校教职工居家14天医学观察期间,由所在单位安排,做好送餐、送生活用品、健康查询等服务工作,并将医学观察人员身体状况,每日上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具体报送格式见附件1。每日上报材料联系人:李涛 xxxxxxxxxxxxx

  4.返校教职工所在单位必须落实包保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近期返校教职工疫情防控包保第一责任人,督促返校教职工及其家属,严格遵守XXX市、学校疫情防控要求,遵规守纪,如实报告,认真配合,确保医学观察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五、做好不能正常返岗教职工工作

  对不能正常返岗的教职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与其保持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引导他们按照所在地方政府防疫要求,做好自我防护,待疫情缓解后,再行返回。因疫情不能正常返岗工作的教职工,不影响其年度考核、工资福利待遇等。

  为坚决落实XXX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要求,指导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XXX省教育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X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和《XXX市各级各类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特制定本指南。

  一、健全严谨的防控工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本机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和督察督办,全面保障防控人力、物力、财力的配备。有多个教学点的校外培训机构,每个教学点须指定防控工作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

  (二)健全工作机构

  成立防控新冠肺炎专门工作机构,设立健康监测、卫生保洁消毒等专责工作小组,建立学校、学部、班级、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

  (三)完善防控机制

  制定和完善防控工作的“两案七制”:开学准备工作方案、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师生健康状态监测制度,因病缺勤登记、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

  (四)强化联防联控

  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与医疗等卫生健康机构、与教育行政部门、与社区、与家长之间的联系机制,积极获取专业指导,及时准确掌握信息,有效开展联防联控工作。

  (五)加强信息报送

  完善内部报告制度,落实学校信息报送专员,畅通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严格疫情防控工作“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按时、精准向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信息,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二、落实严密的防控工作措施

  (一)线下复课前准备措施

  1.严禁提前线下复课

  在全市中小学开学前,一律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和聚集性活动,对确有需求的学生,可通过微信、电话、QQ等渠道,帮助学生在线学习、答疑辅导。

  2.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要向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好停工、停课、调课、退费等事宜,切实保障学生、家长以及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加强防控知识培训

  组织教职工开展《XXX市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XXX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见附件1)等防控知识专题培训,熟悉防控流程,增强防控能力。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家长群、教职工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向学生、家长和教职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师生防范意识。

  4. 全面排查师生健康情况

  (1)全员摸排。认真开展排查,精准掌握假期中本机构教职工(含新招聘教职工)、学生(包括新老学生)的健康状况和旅居史,重点掌握以下四种情况:本人身体健康情况;在疫情高发区的旅居情况;与疫情高发区人员的接触情况;全面统计师生员工中A、B、C、D四类人员(A类为重点疫区XXX省、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人员,B类为重点疫区以外省外人员,C类为省内市外人员,D类为市内人员)相关信息(附件2),按照全市统一要求,A类需集中隔离观察14天;B类需居家观察14天;C类需自我居家隔离14天。

  建立“一校一表”台账,将师生员工情况记入排查表,采取挂销账的方式每天进行健康监测,直到解除隔离期或医学观察期为止。

  (2)全员报告。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如实填写《XXX市校外培训机构师生员工健康卡》(附件3,以下简称《健康卡》),记录师生员工身体状况、旅居疫情高发区情况,与来自疫情高发区人员、隔离观察人员、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情况。教职工和学生家长必须签字确认,并对《健康卡》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全员审查。学校实行返校师生员工材料预审制,提前审查《健康卡》,对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分析,确定分期分批返校人员名单。严格三类人员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一是被确诊、疑似或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二是旅居疫情高发区的师生员工,疫情未解除前,暂不纳入返校名单;三是与疫情高发区人员有接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有接触且观察期不满14天的,暂不纳入返校名单。

  5.切实改善卫生条件

  (1)配备基本防疫物资。开学前学校完成基本的防疫物资储备,安排专人管理,物资准备不到位不开学。基本的防疫物资应包括:

  口罩:按返校师生员工准备足够用量。

  消毒液:按照《XXX市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南》相关要求测算准备。

  红外测温仪:按班级数量配备。

  专门垃圾收集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及废弃消毒物品等。

  (2)洗洁设施用品。学校要储备至少1个月用量的肥皂液或洗手液,在厕所、食堂等区域按师生员工人数50:1的比例设置用于洗手的水龙头,确保每个水龙头旁边有洗洁用品。

  (3)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至少设立一间观察室,配备相应的防护物资,用于暂时隔离身体不适的师生员工。

  6.加强环境卫生整治

  (1)清理环境卫生。开展环境卫生清洁整治行动,消除卫生死角和蚊虫滋生地。

  (2)公共场所消毒。参照卫生清洁消毒指南,做好办学场所消毒工作,重点对教室、办公区、接待服务区、家长等候区、茶水间、卫生间、电梯、楼梯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3)食品卫生安全。落实食堂卫生防疫要求,未设立正规食堂,原则不提供就餐服务。加强饮用水的安全监管。

  (二)线下复课组织工作

  1.严格线下复课审批。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不得早于中小学开学时间,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实际自行确定。各培训机构要根据《XXX市校外培训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标体系》(见附件4)准备评估材料,将开学申请和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开学工作实施方案、师生员工来源地及健康状况统计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物资准备情况附清单等评估材料报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达到开学要求,并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批准后方可开学。

  2.严格分批分期复课。经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开学,按照有利于疫情防控的原则,研究制定开学工作实施方案,优先安排健康师生员工复课、复工,对未出隔离期及身体不适师生员工不得开展教学、接受培训。培训机构应发出返校通知,明确告知学生家长:返校的具体时间及方式、携带承诺书和健康卡、准备必要的防护物资(口罩、肥皂和消毒湿巾等)、暂缓返校的人员及原因等。

  3.严格师生入校审查。

  (1)实行封闭式管理,非本校师生员工不得进入办学场所。

  (2)体温监测和消毒。在办学场所出入口或楼道口(电梯口)设立监测点,对进入办学场所的师生员工,进行体温测试和消毒,体温低于37.3℃且无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的师生员工,经消毒后方可进入;体温高于37.3℃或有异常症状的师生员工,分流到健康体征临时观察室。

  (3)资料审查。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再次监测学生体温,查验学生健康卡等资料,如发现体温异常或有可疑症状者,应立即安排其至观察室,通知监护人及时就医,并做好后续追踪工作。

  (三)线下复课后的防控工作

  1.严格机构出入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机构,对进出人员进行严格登记和体温查验。疾病流行期间,家长原则上在培训机构门口接送学生,不得逗留和聚集;若家长确需进入培训机构内等待接送学生的,须做好家长信息登记和测量体温等工作。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一律暂缓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2.做好疫情动态监测。全面监测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做好缺课(勤)、早退、请假记录,做好因病缺勤的师生病因追查与登记等工作。认真落实出入检查、晨午检(课前检查)制度,进行体温检测、观察或询问,做好登记工作。因病缺课(勤)师生员工应根据医院康复证明和隔离期限查验后,方可复工复课,绝不允许师生员工带病上班、上学。

  3.着力规范应急处置。对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一旦发现师生有发热、乏力、咳嗽等不适症状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暂时隔离,依规妥善处理,立即上报属地卫生防疫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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