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78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
一、基本情况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年度43.49万元,20**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三、整改措施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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