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党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工会全面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工运路线和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以及《工会章程》、《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工会决定和教代会决议。
2、充分发挥工会四项基本职能作用。组织教工积极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深入教工,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教工的意见、愿望和要求,热心为教工说话办事,维护教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
3、定期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和教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工会委员和教代会职能作用,负责制定工会计划、总结和各项规章制度。收、管、用好工会经费。
4、组织教工开展文体活动,活跃教工文化生活,推动学校工作。
5、协助和配合党党委、校长室抓好教职工队伍思想建设和教工业务培训、提高工作。
6、配合搞好教职工生活福利,关心教职工生活,坚持教职工有大事必到,帮教工解除后顾之忧。
7、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会委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8、做好离退休老教师工作和妇女工作。
1、协助主席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2、负责工会工作计划、总结及重大活动方案的撰写。
3、组织工会的相关会议。
4、负责工会各委员之间的工作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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